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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五项措施质效并举推进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6-05-10 08:14:25


    2016年来,三门峡两级法院按照省院推进执法办案的工作部署,坚持质效并重的司法理念,在存案高位进行、结案压力大的新形势下,既抓好量的推进,更重视质的提升。把质的提升与量的推进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采取五项措施,质效并举,推动执法办案。

    一、找准症结,突出解决“三高、一低”。结合2015年省院考核质效指标,将桎梏我院案件质量效果的四项较落后指标,凝练为“三高、一低”(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发回改判率高、服判息诉率低)。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召开服判息诉标兵座谈会,“三高一低”庭长座谈,总结抓好服判息诉率的好经验,查找分析服判息诉率低的主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鼓励法官快办案、办好案。

    二、修订制度,正向激励,增强办案积极性。三门峡两级法院在新年伊始均对办案标兵制度进行修订,在关注办案效率的同时,将案件质量纳入标兵评选办法。在推进执法办案中,中院按周通报收结存案,不定期对延、扣审限进行通报。灵宝法院开展“大干一百天,全面降存案”活动,渑池法院开展“百日办案标兵”竞赛活动。两级法院全力抓好质效并举,推进执法办案进度。

    三、院长办案,盘活资源,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卢氏法院制定了《关于院长、副院长等班子成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规定》,一季度院党组成员结案49件,在基层法院中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三门峡中院开放民事审判庭庭长、审监庭办案二审案件权限,对庭长月结案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按月进行通报。

    四、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加快办案效率。三门峡两级法院按照张立勇院长“用20%的人力审理占80%的简单案件,用80%的人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工作指示,繁简分流,快办案,办好案。一季度湖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结案108件,调撤率81.48%,平均审理时间22天,法官人均结案36件。渑池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姚某等12名获嘉县农民讨薪案件,妥善处理了侯某等20人和崔某等30人集体来诉案件。六个基层法院一季度小额诉讼适用率10%。

    五、增加辅助人员,解放法官,确保有序审判。四月份三门峡中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书记员、20名辅警。该批人员通过高标准招聘和专项培训上岗后,能够很大程度上将一线法官从繁琐的司法辅助事务中解放出来,缓解安多人少压力,一心一意做审判,全心全意谋发展。

责任编辑:袁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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