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可修饰的一对手,带出温暖永远在背后……,春风化雨暖透我的心,一生眷顾无言的赠送……”,一首《真的爱你》在布满“母亲节”礼物的商场不断的回放,告诉大家“母亲节”就要到了,该给母亲送一份贴心的礼物了!5月5日,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七旬老人李大娘在“母亲节”来临之际,终于圆了“回家梦”,新郑法院法官赵俊霞的温情调解,使一件赡养关系纠纷案件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李大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早先,李大娘与丈夫离婚后,经过调解,原告李大娘和丈夫与儿子及女儿达成了赡养协议,李大娘的丈夫张某由女儿和女婿赡养、李大娘则由儿子赡养。协议签订后,李大娘一直在儿子家居住。后来儿子外出打工便给李大娘请了一个保姆,每月儿子定期往家中寄些生活费。后来李大娘因个人原因辞了保姆,自己生活,可是年纪大了以后,很多事情都有不便。儿子长年在外打工,漂泊不定,李大娘年事已高不能跟随,又不愿与保姆同住。李大娘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赡养协议,提出与女儿和女婿一起居住生活。可是女儿和女婿辩称,根据协议,他们已经赡养了父亲,不同意再赡养母亲。
看到这种情况,想到李大娘已年过七旬,该是安享晚年,颐养天年的时候了,于是法官赵俊霞耐心地做起了女儿和女婿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了女儿和女婿的工作,女儿和女婿同意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生活,由李大娘的儿子每月付给生活费。至此,一件家庭赡养纠纷案件得以解决,法官赵俊霞的温情调解使李大娘可以在“母亲节”来临之际回家过节,重享天伦之乐。
新郑法院副院长杨惠霞介绍,为了全面开展家事调解工作,2016年1月5日,新郑市家事调解委员会成立,抽调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和社会各界的调解能手组成。家事调解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形式灵活,不伤和气,不收费,自觉履行率高,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自2016年1月份成立以来,已调解各类家事纠纷三百余件,为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