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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法院深入开展学习黄志丽先进事迹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06 09:06:29


    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庭室集中学习、组织座谈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黄志丽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认真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干警们一致认为,黄志丽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要学习黄志丽同志胸怀理想信念、忘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满腔热情地做好司法工作中,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要学习黄志丽同志牢记党的宗旨、一心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用亲和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认同。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的务实精神。坚持公正审判、规范调解,妥善化解矛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要学习黄志丽同志始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司法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始终坚守法官职业操守,绝不让司法的天平倾斜。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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