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河南、安徽交界的郸城是个拥有130多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同时又是财政穷县、省级贫苦县,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案件每年都在1000件以上。对此,该院在认真调研审理涉农案件中所存在的问题、原因基础上,经过归纳与总结,提出一系列相应对策,决定实施六个到位长效运作机制来办理涉农案件。
一是服务到位。在立案大厅内专门设立涉农案件服务台,推行立案服务公约,实行预约接待制,采取当天送达一站式服务;对身体不适、行走不便、身患疾病者等专门设立一处当事人留守地,认真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法律咨询;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设立诉讼指南专栏;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立案”制度,立案工作人员每月安排一天时间轮流前往辖区各乡镇,就地为需要起诉的涉农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并向社会承诺,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一个小时内办妥手续。
二是保障到位。设立特殊立案窗口,确保涉农案件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体能够及时立案;对于地方偏远,交通不便,诉讼困难,或当事人身患疾病,提供电话、信件、传真预约立案服务,由立案庭派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不论当事人申请与否,只要合乎法律规定,该院将及时作出诉前或诉讼保全裁定,以便在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够得到顺利实现。
三是救助到位。对经济特别困难的涉农案件当事人伸出援助之手,简化审批手续,权力下放,全力实施司法救助。由立案庭直接负责,按法定程序由院长委托立案庭长签批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手续,并将上述措施始终如一贯彻到执行程序。凡以经费不足为由,不予立案,不予送达应诉通知书,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按流程管理程序及时排期开庭者,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
四是宣传到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案件实际,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涉农”案件的审理情况,认真解答农民朋友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
五是审查到位。对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农药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案件,该院结合所侵害的事实进行审查,对涉及农民土地承包、房屋拆迁补偿、“二免一补”侵害农民受益权的案件结合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采取一律公开审理办案方式,以便各类案件能够依法从快得到审理,确保农业经济不受损失、农村治安稳定有序 。
六是执行到位。对于法律文书生效的涉农案件,该院不断强化执行人员执限观念和效率意识,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即领导督办制度、执行请批制度、案件监督制度、定期执结制度、案件执行换员制度,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及时得到保障。凡属重大疑难案、骨头案、难缠案,主抓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及执行局长务必亲临现场,坐阵指挥。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暴力抗法、严重地方保护者,按法定程序该罚款的罚款,该司法拘留的司法拘留,构成犯罪者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