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陵法院结合家事审判特殊性,把专业审判作为发展方向,成立全省首个“家事法庭”,采取五项专业审判措施,积极探索专案专办的特色之路。两年来,该院共审理家事纠纷案件600余件,调撤率71.68%,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有力的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社会效果,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一是选拔“清一色”女法官。坚持“三不选”:没有结婚的法官不选、离过婚的法官不选,35岁以下的法官不选。选拔4名人生阅历和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同时又略懂心理知识的清一色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家事法官,专门负责审理家事案件,促进审判人员的专业化。
二是打造“家庭式”审判庭。在审判庭布置上,突出营造浓厚的家庭氛围。采取“圆桌式”布置,代替高高在上的审判台,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诉讼参与人围坐一周;桌台上的诉讼称谓不再是原告、被告、证人等冰冷的术语,而是代之以丈夫、妻子、父母、儿女等温暖的家庭成员标签;审判庭四壁,悬挂了“家和万事兴”匾额及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绘制了“幸福一家人”壁画等。
三是开辟“课堂式”亲情文化教育。坚持“和”的理念,以“孝”“礼”“让”“德”为主题,通过悬挂20多幅亲情文化图展、发放亲情文化书籍、观看亲情文化短片等处处营造了父子情、姐妹情、夫妻情的文化氛围。法官每次开庭前讲亲情典故故事等形式,积极开展“孝文化”、“家文化”等亲情文化教育,用文字用图片教育感化当事人,为当事人开辟了亲情教育的第二课堂。专门聘请了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针对性进行庭前、庭中、庭后亲情教育感化。
四是开展“拉家常式”调解。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和庭审前置程序,实行“家事必调”,布置了温馨调解室,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息诉方式融合情理法、开庭流程如唠家长里短,交谈“法言法语”变为家常话等为主要内容的“拉家常式调解经”。
五是探索“专业化”程序。尝试实行“离婚诉讼冷静月”,即不急于开庭下判,适当的推迟开庭时间2-3个星期,以期当事人能够理性对待家庭矛盾;采取不利人群隔离规则。在旁听庭审或案件调解参与人员选择上,对一些容易激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的亲属朋友等不利人群进行排除,避免部分不利于矛盾化解的亲属朋友产生不利诱导;坚持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在庭审方式注重照顾到当事人的隐私,尽可能缩小知情人的范围,让家务事在家人之间解决,让“家丑不外扬,庭内讲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