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上午,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在平顶山中院院长刘冠华、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全营、平顶山中院政治部主任张学玲、石龙区委政法委书记张德民、石龙区法院院长宋景婵等人陪同下,前往因公牺牲的原石龙区法院副院长李学记同志家中看望慰问,并向其家属送上了慰问金。
李学记同志196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6年3月17日,李学记同志在审签裁判文书时,因突发心脏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李学记同志生前忠诚事业、勤勉奋进、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多次获得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李学记同志牺牲后,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市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市中院院长刘冠华和石龙区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平顶山中院和石龙区委专门作出决定开展向李学记同志学习活动。
在李学记同志家中,黄庚倜书记关切询问其家庭生活状况,叮嘱并勉励李学记同志的爱人保重身体,化悲痛为力量,妥善安排好家庭生活,照顾好李学记同志未成年的女儿与年迈的母亲,并表示组织上会尽力帮助解决家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黄庚倜书记指出,李学记同志在基层法院工作二十多年,长期奋战在政法工作一线,是全市政法干警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其不幸去世令人痛惜,其先进事迹可敬可学。黄庚倜书记要求,全市政法系统要深入开展向李学记同志学习活动,政法干警要以李学记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敬业奉献,不断开创全市政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