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交通肇事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一名司机驾驶机动三轮车发生事故,撞伤了骑车人,摔死了乘车人。现在司机关押在看守所,正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之前,我了解了各方的家庭情况:被告人家在农村,夫妻在家务农,养育三个孩子,小的不满一岁,生活非常困难;死者家也在农村,夫妻也在家务农,也生育三个孩子,小的刚出生两月,生活同样艰难;伤者也是农村的,住院花医疗费四万多元,因付不起医疗费,被迫出院。
我初步估算一下,被告人要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左右。这个数字对于被告人这样的家庭来说,绝对算是天文数字了。我知道,这将是一道没有答案的难题,民事调解将毫无意义。但我还是没有放弃这个机会,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安排了一次最没希望的调解。
那天,三方来了近二十个人。死者妻子抱着两个月大的没有见过父亲的孩子,面无表情。死者年迈的母亲一直哭泣。被告人的妻子也抱着一个孩子,默默低着头,一言不发。伤者没来,她的父亲代替参加调解。
我说:“今天咱们处理的是一件很不幸的事,这是几个家庭共同的不幸。咱们要本着诚恳和谅解的心态,妥善处理这个事,把不幸减到最小。”这时,死者的妻子小声哭了起来。
就这样,调解在悲伤的气氛中进行着,慢慢地,我感觉到了三方的诚意。我把各方的责任和损失的数额进行了分析说明。之后,我问被告方,二十五万你们能赔偿吗?被告人的妻子抱着孩子,低着头说:“法官,二十五万对于一条人命来说不算多,可俺家这情况,连两万元都拿不出来呀。”她说话声音很低,显得非常无奈。
死者妻子哭声突然大了,怀里的孩子也哭了,死者的母亲也哭了,嘴里不停念着“可怜的儿呀”。也许她们要宣泄一下心里的悲痛,我不忍心劝阻她们,心里酸酸的,无限同情地看着他们。
其他的人也不说话。伤者的父亲在一旁默默地抽着烟,我知道他家的状况也不好,女儿全身多处骨折,还需要继续治疗。嘤嘤的哭声和沉沉的烟雾充满了整个调解室。
三个不幸的家,一群悲伤的人,面对这些,我无可奈何,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这时,死者的妻子突然很坚定地说:“法官,钱俺不要了,把他放出来吧。”死者的母亲突然抱着儿媳,哭着。我有些诧异。死者的妻子好像怕我没听清,又重复说:“俺不让他赔了,让他出来吧,他也不是故意的,他家比俺家还穷。”
我很吃惊,自己都痛苦成这样了,还能谅解被告人,多么善良的人呀!伤者的父亲仿佛是受了感染,说:“俺也不要钱了,俺自己也有责任。”被告人的妻子受了触动,突然站了起来,大声说:“不行,钱俺一定要赔,俺再苦,借钱也得赔,俺不能亏这良心。”
这突如其来的转折是我没想到的。这是一群多么不幸的人呀!又是一群多么善良的人呀!看着这样动人的场面,我眼里禁不住有了泪水。我想,一定要把这事处理好,不然,面对这群善良的人,我会感到愧疚的。
最后,在征求了三方意见后,我提出了解决方案:被告方一次性赔偿伤者一万元,赔偿死者家属八万元。三方听后,都没意见,在协议书上签了名字。被告人妻子说,第二天上午把钱送到法院。
第二天,死者的妻子和母亲到我办公室领款。几沓钱放在办公桌上,是那么不起眼。死者的妻子哭得无法签字,只能在收据上按上了手印。
他们蹒跚远去的背影,令人无限痛惜。我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并不能抚平他们内心的伤痕。我只能用一颗善良和同情的心,去体会他们的感受,去分担他们的忧愁,尽我所能去减少这不幸遭遇给他们留下的痛苦。希望这些不幸人们的心,能得到安慰。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4-17 7版 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