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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举办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仪式

  发布时间:2016-04-15 15:37:27



    为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4月15日上午,许昌中院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正式开班。据悉,这是许昌中院首次举行心理咨询师培训。

    今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许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家事案件数量庞大,调整的亲属关系具有高度的人身性、敏感性和复杂性,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公布施行,改革家事审判方式正当其时。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引入法官进行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对于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切实保护当事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院党组会上专门研究制定方案,决定先行从全市法院系统各业务庭选拔一批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并在会后指定中院培训机构及时与共建单位许昌学院协商,借助本地院校优势,携手举办这次心理咨询师培训班。

    这次培训制定了详细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为培训学员购买了教材。培训时间从2016年4月15日开始,至11月11日结束,期间每两周由心理学教授在许昌学院心理学教室集中上一次课,课后布置有作业,便于学员及时练习巩固。培训的内容包括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咨询心理学、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等。培训后,由中院统一组织报名,参加11月份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为搞好这次培训,许昌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良峰在开班仪式上阐述了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在审判中的价值和职业定位,指出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用四个字来概况,就是“自助助人”。法官心理咨询师资格是对法官提出的更高标准,只有自身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过得硬,才能在家事审判中处之泰然,游刃有余,发挥心理咨询师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审判工作。邢良峰对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抓住机遇,虚心学习。这次培训时间紧、内容多,授课的老师都是心理学方面的专家教授,理论知识功底厚、实践经验丰富,大家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既要虚心请教、相互帮助,又要克服困难、刻苦自学,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集中精力投入到培训之中,保证充分的时间参加此次系统的培训。二要善于思考,温故知新。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诫善于思考,才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否则就会收效甚微、事倍功半。每位学员既要注重听课效率,善于思考,还要坚持课后复习,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大量的练习。三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关于中院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已经下发,希望参训学员要自我加压,从严要求,服从管理,遵守好课堂纪律和学院纪律,自觉树立和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河南省法院进修学院许昌分院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切实搞好服务。

    开班仪式后,河南大学应用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许昌学院心理实验室主任崔广立以渊博的学识,并结合自身感受为学员们讲授了生动有趣的第一课,来自全市法院系统的34名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并接受培训。

责任编辑:袁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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