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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14 16:40: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工作,认真贯彻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导向,促进了全院审判业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通过对该院已审结生效未归档或已归档的案件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考评检查,评定案件质量等次,界定案件差错并认定差错责任,评选优秀案件和优秀裁判文书,从而强化案件内部质量监督,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评查结果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讲评或通报;对重大或普遍性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和通报,以指导审判工作。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建立评查档案,准确、完整地记载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以备查考。

    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等形式进行。常规评查是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按照院工作计划,对各类生效案件的质量进行逐案检查。重点评查是指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某一类或个别案件的质量等在指定期间内进行评查。专项评查,是指对上级法院要求进行专项评查的案件进行的评查。

    在评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裁判文书,根据裁判文书质量问题的差错程度,采取扣减责任人及所在部门年度审判工作考核得分、罚款、公示不合格裁判文书、通报批评等形式处理。对于评查出的不合格裁判文书进行公示,公示栏内要张贴不合格裁判文书、评查处理意见及相关责任人名单。

    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对院各业务庭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各部门高度重视,抽调业务熟练的法官参与评查,评查工作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确保了案件评查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评查问题具体,整改措施有力。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强化审判管理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使司法作风得到改进,审判流程严格规范,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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