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法出警传唤犯罪嫌疑人,孙家叔侄三人阻挠民警执法办案,与民警发生撕扯,并造成出警的两名民警轻微伤。近日,孙家叔侄三人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
2015年10月15日15时许,西平县公安局权寨派出所民警张某、王某前往西平县权寨镇老温村委依法传唤被告人孙某水。被告人孙某水其哥哥孙某江为阻止民警将孙某水带走,将两民警和孙某水一同锁在屋内,并喊来其侄孙某红等人一同与民警撕扯,阻止民警将孙某水带走。在与民警撕扯中,造成两民警受伤。经西平县法医学人体损失程度鉴定,民警张某、王某的损伤均为轻微伤。
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三人结伙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