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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五个强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16-04-11 14:53:32


    近年来,武陟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求真务实,多措并举,通过“五个强化”,深入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效果。

   强化维权观念。专门组织立案庭、民事审判庭、三个中心法庭和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同时指导审判人员在办理此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时应如何处理,使每个法官认识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妇女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家庭和睦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

    强化审判职能。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切实做到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基础上,还要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合议庭,由政治性强、业务精、素质高、资历深、经验丰富,能胜任做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法官担任审理工作;吸纳高素质的妇联干部、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案件审理,并把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增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公信度。

    强化打击犯罪力度。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强奸、侮辱妇女、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坚持从快从重的方针予以有力打击;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强化以案说法实效。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有影响的案件,该院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宣判时以案说法,主要围绕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对社会的危害性,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必要性,导致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以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引导侵权人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  

    强化司法救助。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并将这一救助措施贯穿案件始终。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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