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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李培斌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08 09:22:32


    在中央政法委发出开展学习宣传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通知后,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党组经研究后决定立即向全体干警发出通知开展学习活动,要求全体干警自觉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进行学习,并在机关大厅设立李培斌先进事迹专栏供干警参考学习,专栏包含李培斌的图片和生平事迹。

    李培斌,山西省阳高县人,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曾担任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于2015年10月15日,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年仅50岁。李培斌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28年扎根基层,投身人民调解事业的事迹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的高尚情操,李培斌是新时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的优秀代表,是每一名政法干警学习的先进楷模,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决定,追授李培斌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通过此次专项学习,并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目标何在,要以李培斌先进事迹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精神灯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做好本职工作,为召陵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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