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冒着绵绵细雨,温县人民法院来到赵堡镇东平滩村审理一起因赡养纠纷引起的拒执刑事案件。
去年10月,被告人王某因不赡养老人被起诉至法院,因王某母亲马某年迈,老人的权益需要及时保护,温县法院赵堡法庭判决王某每月支付母亲一定的生活费。然王某在收到判决后,仍不履行义务,并在马某申请执行后以各种方式故意躲避法院执行。为此,该院曾先后3次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但王某仍未履行,遂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为促使王某悔改,教化乡邻,在这起刑事案件审理中,该院选择在当事人所在地东平滩村进行开庭,并邀请县妇联干部、部分代表委员以及村民代表组成人民观审团予以旁听。庭审中,经过法官当庭说法以及对王某的耐心教育,使其幡然悔悟,跪在母亲面前与母亲相拥嚎啕大哭,表示要痛改前非,出来后好好孝顺母亲,让母亲能够安度晚年。根据王某悔罪表现以及人民观审团的意见,法庭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使这起案件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