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中科院院士、第四军医大学张生勇教授研发了卡巴他赛(一种治疗前列腺癌新型特效化学药品)的合成工艺技术。2014年4月1日,第四军医大学与河南某公司签订了“卡巴他赛合成工艺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河南某公司支付了第一笔转让费45万元,随后第四军医大学指导河南某公司技术人员制作“卡巴他赛”样品。由于各种原因,河南某公司决定停止该项目的合作,但对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一审驳回了河南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河南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省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本案系制药技术转让合同纠纷,而且涉及生产方法的商业秘密,类型新、技术性强、国内罕见,审理专业难度较大,示范性较高。通过对本案的公开审理,弘扬了法治精神。不仅有利于营造科技企业的公平竞争氛围,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打击不正当竞争。反映出河南法院在法律和事实面前,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平等保护河南及外省当事人的权利,无地方保护主义,对营造良好的河南法治环境,有强烈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