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陟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注重诉讼与非诉讼程序上的互动,有效延伸了司法触角,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让群众的调解渠道变得更便捷、更高效。
首先是案源互动。对于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乡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或村工作室进行调解;对直接到乡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或工作室或行业诉调对接中心要求解决的纠纷,经他们调解无法解决的,可经由诉调对接机构转交法院,由法院委托社会法庭直接进行诉前调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其次是工作方式互动。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指导,主动参与纠纷的调解,对案件调解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该院要求承办庭室和法官认真听取先前参与诉前调解的有关调解人员的意见建议,对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中无异议的证据,经当事人确认后,依法认定,简化程序。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行业调解员参与法院主持调解的案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减少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积极促成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
三是加强司法保障。对人民调解或行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为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对司法确认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到期仍拒不履行的,该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扩大社会对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工作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