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称包公“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包公不仅自己能廉洁自律,不逐名利、不为亲党、不贪钱财,而且立下《家训》一则:“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严格要求子孙后代,为世人所称道。
凝结在包公身上的孝、忠、刚、廉的优秀思想、道德品质,形成一种“孝肃之风”,对包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的节俭家风影响很远。其子包绶“平生清苦自守,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孝肃以清白劲正光于青史,公可谓能可家者”。其孙包永年也是如此,“平生刻苦”,“了无蓄遗”。这种“孝肃之风”经过裔孙继承光大,形成了包氏特有的“孝肃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