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会平安建设工作,泌阳县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审判与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在刑事上严厉打击管辖区内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安全感。民事上不断完善诉讼指导制度和措施,为当事人进行诉讼更好的提供方便。继续完善维权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实施司法救助,2015年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36件12余万元,为32名无诉讼能力被告人以及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对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以及部分涉诉信访人申请司法救助款70余万元。
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法制氛围。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地活动,主动开展审判延伸工作,2015年深入社区、街道、学校,与社区居民座谈、开展法律咨询、讲解法律知识活动20余次,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完善调解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有条件的案件,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诉讼、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调处手段的作用,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尽可能地把握一切有利于调解结案的机会和积极因素,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同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机制各自的优势,使司法审判与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律师、仲裁机构的联系指导工作的经常化、长期化、制度化,形成了大调解的格局,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