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2015年要全面推动全省法院院长上办案第一线。3个月后,张立勇敲响法槌,以审判长的身份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继张立勇身穿法袍走上审判席之后,全省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也相继掀开院长审案的“盖头”。截至2016年1月底,全省1073名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已审理案件16577件。院长带头办案,实现了资深法官的角色回归,此举被评为2015年度“河南十大法治事件”。
大法官开庭 示范引导作用明显
大法官们都是经验丰富、视野开阔、能力很强的专家型法官,他们审案既能解决好纠纷,又能给其他法官以指导。我国法院领导成员平时承担着大量的外部协调工作,包括法院自身发展和一些外部问题,虽身为法官,但却往往没时间办案。张立勇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就是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的精神,引导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也有利于缓解目前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
当前司法行政化倾向突出,审判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混同,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公正处理。作为法院领导干部,也是一名法官,不应忘了本职工作和宗旨意识。张立勇作为省高院院长,能够以身作则,深入审判第一线,亲自办案,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对于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倡导法院领导将更多精力投入审判工作确实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014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总结信阳等地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在全省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明确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中级法院管辖的以省辖市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等三类案件实行异地管辖;确定异地管辖分工和程序。
2015年,河南全年“民告官”案件22642件,比上一年的15746件增长了43.8%;老百姓胜诉率较原来提高了17.6%。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由原来的46.7%提高到76.6%,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5%。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后,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提示相关部门规范行政行为,先后提出司法建议600余条。
异地管辖 满足“民告官”新需求
河南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案件全部异地管辖,由异地法院立案审理,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
依现行体制,人民法院都是按行政区划设立,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权也会受地方干预,这是影响司法公正的一个因素。处理不妥既影响法院行政审判的公信力,也对政府造成不良影响,最终将损害法律和国家的权威。
行政审判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纠正,从而起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河南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后,行政机关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一方面是执法发生变化,执法比以前更加规范,都自觉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是更加配合行政诉讼,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答辩和应诉。河南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也为行政审判突破行政权力限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更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3-9 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