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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观司法公正 倒逼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16-03-08 11:23:45



    陈 舒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

    裁判文书上网是落实司法公开原则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有以下重要作用:

    一是使整个社会通过网络公开的平台,对个案处理的公正性有一个直观的认识和感受,无论是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还是适用法律的论述,都可以明明白白地从公开的裁判文书中了解到。

    二是使司法暴露在阳光下,避免一些由于司法不公开所带来的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误解,防止一些人别有用心的混淆视听甚至对法官无端的“抹黑”,对法官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

    三是可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在裁判文书上网的压力面前,法官必须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法律适用的水平以及公正司法的能力。

    四是裁判文书尤其是执行文书的上网,可以和其他执行联动惩戒机制一起形成合力,震慑不守法的人,打击老赖,净化社会信用的基础,提高全社会守法守信的意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3-7 6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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