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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朱正栩建议修法保障法官免遭恐吓

发布时间:2016-03-07 19:45:07


    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在一个由全国模范法官组织的微信群,群里大家聊起来,居然每个人都曾遭遇过案件当事人的侮辱、威胁、骚扰、诽谤等等,只是程度不同。”今年她就法官的职业保障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全国人大修订法官法,从立法层面加强对法官的保护;二是建议各级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护机构。

    关于及时出台扰乱法庭秩序罪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

    《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罪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是实践中间,对于一些没有发生在庭审过程中,而是发生在除庭审之外的调解、送达、证据交换等其他诉讼活动中间的一些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毁坏法院办公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并没有被明确规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调整范围,造成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和争论。而且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大量的在庭审之外发生的这些严重妨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行为,对于司法权威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尽快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第一,明确把发生在除庭审之外的调解、送达、证据交换等其他诉讼活动中间的一些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或者毁坏法院办公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纳入到刑法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调整范围之中。第二,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建议赋予审理案件的法院直接对此类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从而保证此类问题及时得到处理,维护司法工作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保证诉讼秩序正常进行,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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