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的建筑物强制“拆除、没收”非诉执行,已成为法院非诉执行工作面临的“头号”难题,商城县人民法院逐渐摸索出一条契合改革精神、符合本地发展实情的“裁者不执、执者不裁”工作模式,得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走在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前列。2013年以来,该院运用“裁执分离”工作机制执结征收拆迁非诉行政案件68件,均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较好地解决了行政不作为问题,阻遏了违法占地蔓延的趋势,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进程。之前,违法占地案件由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对违法占地的执法力度不大,甚至拖延执法,往往违法占地建筑已完工之后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囿于有限的执行力量而不愿受理,即使受理了,执行效果也不理想。“裁执分离”机制运行后,因行政机关对违法占地的建筑物要自己组织实施拆除,执法力度和执法手段一改往日萎靡拖延的作风,使很多违法占地行为在开工之初就被责令停止建设,违法占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法院执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违法占地建筑物的强制拆除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仅凭法院有限的执行力量,很难实现对建筑物的拆迁拆除,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形成巨大压力。“裁执分离”机制的实施,使法院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实现了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资源互补、良性互动,法院执行工作能够集中于常规案件的执行,有效解决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难”问题,案件执行到位率得到很大提升。
三是行政裁决公信度凸现,服裁息诉效果明显。裁决权的独立行使,避免了执行人员自执自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先入为主;裁决过程的透明、中立,有利于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和对执行人员可能产生的合理怀疑;裁决文书的精心制作使当事人对裁决结果更易接受。当事人对裁决工作的信任度增强,服判息诉率提高。2015年,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居全市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