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日上午,在渑池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渑池县法院院长党立新所做的工作报告。今日,经代表们认真审议全票通过。
报告从四个方面回顾2015年的工作:一、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一是依法开展刑事审判,推动平安渑池建设;二是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推动和谐渑池建设;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推动法治渑池建设;四是依法开展执行工作,推动诚信渑池建设。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诉讼服务,保障百姓诉讼权利;二是化解涉诉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新农村建设。三、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增强内部发展动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拓宽矛盾化解渠道;探索新型审判模式;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四、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夯实法院发展根基。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报告强调,2015年,渑池县法院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牢固树立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认真负责地向县人大报告年度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开展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认真贯彻县人大决议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19名法官的任免工作,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法院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监督登记立案、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见证案件执行、听证信访案件处理31次,增进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全面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报告对2016年的工作安排做了阐述。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渑池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足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狠抓审判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三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审判公正高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好公正廉洁基石。五是强化监督意识,推动法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