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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工作报告获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6-02-22 09:46:30


    2月17-19日,鹤壁市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明所作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回顾了鹤壁中院2015年的各项主要工作:一是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积极推进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五是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针对今后鹤壁法院的工作,报告要求,鹤壁中院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先行先试、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奋发有为。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审执工作,积极助力经济转型发展;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持续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严惩司法腐败行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活力特色、幸福和谐之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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