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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坚持正确导向 全面提升法官素质

——访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袁荷刚

发布时间:2016-02-02 09:49:07



    

    问:请谈一下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院文化建设的关系?

    答:法院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孕育法院文化提供了丰厚的土壤,法院文化建设的“根”应深植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根本指针与核心要求之中。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具体实践和体现。

    问:请结合法院文化建设谈一下你们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些做法?

    答:新乡中院党组历来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及其与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紧密关联入手,不断净化法官的心灵,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公正公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院各项工作层面的全面推进。

    注重发挥司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保障作用, 出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新乡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发布司法建议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及时通报行政审判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家事纠纷工作室,共建和谐家庭和谐相邻关系;在商事审判中,肯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制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司法实践而实践;大力开展深入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医院”等“送法六进”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问:请您谈一下法院文化建设有何打算?

    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法院工作总体格局,在司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正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将学习贯彻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新乡中院人心聚拢、正气升腾的局面初步形成,法官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力不断提升。下一步,新乡中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以法为媒,不断创新,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促进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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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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