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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动工作健康开展

  发布时间:2016-01-25 09:23:17


    淮阳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意识,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县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工作健康、务实开展。

    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讲纪律、守规矩放在首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审判事业健康发展。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执行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量化分解,并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积极配合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行政审判工作等专项调研活动,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业林先后带队对县法院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虚心接受、认真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部分法官述职评议活动,六名法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实现了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提的目标。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两违”整治专题询问,为“两违”整治提供法律保障。虚心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员对执行工作的专项监督,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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