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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五项举措提高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6-01-21 15:10:03


    2015年,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秉承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采取五项举措提高审判效率,以效率树立司法公信,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行微改革,激发队伍活力。先后实行干警月绩效通报、办案标兵评选、电脑随机分案、干警双向选择、办公经费预算等项微改革措施,极大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多办案,快办案蔚然成风。

    二是实行节点管理,强力压缩案均天数。出台流程节点管理办法,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文书撰写和送达等各个节点的时限予以明确规定,重点监督开庭时间和结案时间,强力压缩办案周期,降低案均审理天数,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鼓励快审快结,审判效率与绩效挂钩。凡是案件审理周期在法定审理期限一半以内审结的,给予相应的追加积分奖励,实现效率与干警绩效直接挂钩。

    四是每月定期通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每月对部门和干警案均审理天数予以通报,并在电子大屏幕全院公布,部门与部门之间,干警与干警之间形成明争暗赛,把伯乐相马转变为赛场赛马。

    五是严格监管,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出现超审限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诉案件卷宗移送以及案件长期未审结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2015年全年,周口中院审判效率大幅度提升,各项效率指标呈现不同程度的提高,案均审理天数下降到45.9天,同比下降了11天。全年没有出现新增超审限案件,上诉案件及时立案率同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体外循环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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