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减刑假释工作情况,并现场发布5起典型案例。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新民,商丘市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夏文祥,省豫东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华欣,商丘市监狱副政委刘悦民参加发布会。会议由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养庆主持。
会上,赵新民副院长通报了商丘中院2015年减刑假释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在与河南省豫东监狱、商丘市监狱及商丘市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商丘中院共审理减刑案件1181起(无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减刑案件850起,书面审理减刑案件331起,公开开庭率达到71.9%,人民陪审员参与开庭审理案件824起,陪审比率达到96.9%;通过开庭和书面审理,最终裁定准予减刑1163起。其中,开庭审理“职务犯罪、涉黑犯罪、金融犯罪”罪犯(简称“三类犯罪”)减刑案件82起,通过开庭审理,最终裁定准予减刑81起。上述案件,无一违法裁判、无一被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无一引起当事人上访、无一被上级法院、政法委、人大批转督办。
商丘中院审监庭庭长郭彦宇发布了5起减刑假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