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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举行第二次涉农案件款发放

  发布时间:2016-01-19 17:00:55


    1月19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1号审判庭举行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案件款发放仪式(第二次)。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汝州市政府副市长杨英武,汝州市法院在家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审判、执行部门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汝州市法院副院长于占琦主持。

    会上,汝州法院院长杨长坡对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进行了回顾总结。他指出,自2015年11月下旬活动开展以来,汝州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分类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案件台账,利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设立涉农案件立案专用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依托社会法庭,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力量,在全市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法庭挂牌成立农民工暨涉农维权站,就地化解纠纷;加大审判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通过将失信被执行人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然人、法人纳入汝州市诚信体系,限制其文明单位、文明户的评选,果断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活动开展以来,汝州市法院共审执结涉农案件378件,结案标的额1830.3万元。通过活动的开展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彰显了司法权威,确保有理的农民工兄弟打得赢官司,确保打赢官司的农民工兄弟及时实现权益,为农民工兄弟撑起保护伞。会议现场,与会领导向代表500多名农民工的七位代表发放执行款1211万元。

    会后,平顶山中院副院长刘鹏华一行在汝州法院院长杨长坡的陪同下,先后到汝南街道社会法庭和汝州市法院汝南法庭、汝北法庭检查工作,听取相关负责人工作汇报后,查看了办公设施,查阅了案卷卷宗,对诉调对接等工作进行了指导。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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