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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法院联合漯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9-18 18:51:25



    9月17日下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舞阳县人民法院在舞阳法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实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工作人员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展示了漯河市第一份反家暴“人身保护令”。

    会上,舞阳县法院副院长丁春霞通报了该院开展反家暴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工作情况,发布了三起典型案例。该院成立专事审理涉家暴案件合议庭,选任社会阅历丰富、熟悉家事审判和妇女工作的专业法官,同时聘请妇联、社区等了解家庭暴力的相关人员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便于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制止家庭暴力,充分保护被家暴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家暴的家事案件,法院还畅通立案通道,便捷当事人立案,及时审理。在审理涉及家暴的家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受害人,依法制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据悉,漯河市委政法委、 漯河中院、漯河市妇女联合会、漯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漯河市《关于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实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意见(试行)》,并与8月1日起开始实施。漯河市出台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今年8月1日实施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已经对十起离婚案件的施暴者口头发出人身保护裁定,对3起离婚案件施暴者发出书面人身保护裁定。  

     新闻发布会当天,来自河南日报、大河网、河南法制报、漯河手机报、漯河晚报等省市级媒体记者就《意见》进行了现场提问。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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