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有数,诚信无价。在得知母亲涉案获刑、无任何能力偿还欠别人的3700元执行款时,正上大学的女孩用拳拳孝心替母分忧。在河南省杞县法院执行局,她面对法官作出郑重承诺:“俺妈欠下的钱,俺替她还,就是再难,俺也要还上!”
2011年11月的一天,村民赵静应邀和几位邻居打麻将,丈夫王惠泽恰好有事找她。就在这时,平时两家关系紧张的刘某碰到王惠泽,两人发生口角,厮打起来。看到刘某将王惠泽按倒在地,赵静随手拎起一把铁锨朝刘某砸去。最终,经法医鉴定,刘某轻伤。赵静也被刘某用剪刀扎伤,经法医鉴定,也是轻伤。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2013年8月,刘某和赵静双双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各自赔偿对方医疗费等。折抵后,赵静须再赔偿刘某3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静认为,她已经被判了刑,自己也受了伤,不愿再对刘某赔偿。而刘某看到应赔付自己的执行款迟迟不能到位,就开始信访,要求法院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作为案件承办人,我在一次次给赵静做工作无果后,意外接到赵静女儿王小雪打来的电话。通过交流,我了解到,王小雪就读于省内一所比较知名的政法院校,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小雪觉得,即使自己的父母遇到了官司,也要依法办事,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是需要每个人用心维护的。她对我说:“我就是打工也要替俺妈还上这笔钱。”
之后,小雪又给我写来一封亲笔信。信中写道:“案件既然已经生效了,这个赔偿就应该执行。我家中生活确实困难,我哥哥刚结婚,欠了很多外债,奶奶还有病……请理解我的母亲。我爸妈辛苦了一辈子,我想替他们解决一些忧愁。大学几年,我都是靠助学贷款,生活费靠假期打工和奖学金解决。我都两年没有回过家了!请你放心,我会慢慢积攒,保证一分不差地交给你,让这起案件顺利执结。”小雪还专门嘱咐我,别将还款的事告诉母亲。
不久,小雪就将暑假在郑州打工挣的1500元钱汇到了杞县人民法院,并及时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将这1500元钱转交给刘某。
通过与小雪的接触,我了解到,这个女孩十分懂事,生活简朴,学习刻苦,年年都能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这年奖学金一发,她就汇给了法院,并再次给我发了短信:“张局长您好!刚把上学期的奖学金1200元给你汇去,请查收。剩余的1000元欠款,请您再缓上两个月,等我把周末打工的钱凑够,一块给你汇去。做人得讲诚信,我妈欠的债,我一定一分不差地帮她还完。”
看着这略显稚嫩而又掷地有声的话语,一股敬意在我心中油然而生。3700元钱,对于一个尚在读大学的年轻女孩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为了信守这个承诺,还没有真正走向社会的小雪一下子变得成熟起来。为了能多争取奖学金,她发奋读书,努力提高学习成绩;为了早日凑齐这笔执行款,周末和假日,她去做家教,到饭店洗碗、端盘子,用自己的双手打工挣钱……在她心中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早日替母亲凑够执行款,还给当事人,让法院早日执结这起案件。
小雪用孝心来回报母亲,尽到了一个做女儿的责任。同时,她也为了信守一个承诺,履行了做人应尽的责任。这既是一名政法院校大学生对我国司法工作的理解,也是她对案件当事人的尊重。
小雪,替母还债的女孩,好样的!作为一名法官,我为你点赞!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6-1-10 7版 张云霄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