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落实四项措施,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理论认知的能力。坚持每月不少于三天的集中学习,建立完善党组学习的程序性机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院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贯穿于党组决策程序中,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坚持先调研后决策,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增强院党组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坚持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组织管理的能力。按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着力提高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增强抓问题主要矛盾的能力,不断提升党组的领导水平。
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协作相结合,提高综合协调的能力。党组一班人坚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全局、个性与党性的关系。党组成员之间经常交心谈心,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沟通、协调和配合,增强班子向心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