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整合诉讼服务职能,突出“功能集中、管理集约、内外服务、科学指挥”特色,坚持“三位一体”,推进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实行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双服务”模式,切实保障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取得办案法官和人民群众“双满意”的效果。
全方位贯彻“大服务”理念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后的诉讼服务大厅,面积达1800多平方米,以“宽敞明亮、设施完备”为标准,采用开放的柜台式办公方式;以“闹静分离、繁简分离”为原则,形成了导诉区、立案登记区、信访接待区、诉讼服务区、诉调对接区、当事人休息区等6大功能分区;设置导诉中心、立案审查诉调对接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9个职能窗口,集中行使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主要职能。
同时,洛阳中院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保障服务,实施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出台《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法院司法规范用语和禁忌用语》等;实行轮流值班制度,随时处理涉及本部门的群众咨询;实行主任值班制度,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窗口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窗口,及时办理、转办举报投诉,定期汇总意见建议;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细化岗位职责,建立科学的诉讼服务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在每个窗口设置满意度评价器,坚持群众评价为主、职能考核为辅。
2015年9月29日,“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在洛阳中院召开,会议对该院推行“大服务”理念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举顺应了当前司法改革的潮流和方向。
“三集中”优化资源配置
2014年9月22日,洛阳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新疆某公司欠付设备款为由诉至洛阳中院,要求被告偿付设备款及违约金,并申请冻结被告财产。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案件后及时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立案及保全条件。9月27日,2名法官赶赴新疆进行财产保全,仅用3天时间即全额冻结被告相应资金,并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随后又立即组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使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洛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后,将送达员、保全员、随案书记员等辅助人员调整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集中办公,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集中庭审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随案书记员管理室,选聘41名随案书记员,并将随案书记员分成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复查和案件调配等5个小组,集中办理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卷宗归档等事务,卷宗及时归档率提高了31.7%。
集中送达服务——设置集中送达室,负责送达全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所有法律文书,下设送达调度员和刑事、民事、行政、再审复查和机动送达组,平均送达时间缩短了20%以上。
集中保全服务——设置保全工作组,承担全院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仲裁机关以及行政机关提请的财产保全等任务,当天保全率达10.91%;三日内保全率达85.1%;复杂案件也均实现5日内保全。
“互联网+”为诉讼服务提速增效
洛阳中院充分运用“互联网+诉讼服务”的方式,将信息技术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诉讼服务领域之中,着力构建线上网络、线下实体的诉讼服务新形态。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液晶显示屏、自助终端查询等设备,供当事人网上查询诉讼事宜;配置触摸式的电子阅档机,提供通过网络浏览、打印档案资料等服务;采用LED显示屏明确标识各职能窗口、滚动显示开庭信息;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并与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审判流程三大公开平台互联互通,把诉讼服务从有形的空间延伸到无形的网络,实现了司法与公众的多途径、零距离、广空间接触,使当事人避免往返法院的舟车劳顿之苦,有效减轻诉累。
建成包含综合业务系统、审判节点系统、办公助手系统、科技法庭系统等多项内容的一体化操作平台,对全市法院案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保障。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法官立案、开庭、宣判、执行等各环节工作全程留痕,实现了案件审理的全程可看、可听、可查;通过审判管理指挥系统,建立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全面覆盖31项指标,实现了案件流程的节点、审限和结案“三控制” 和对案件的文书、庭审和裁判的多维度质量管理。
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实行全市两级法院“一号对外、分级部署、各院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APP等方式,为当事人、律师提供集诉讼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投诉、联系法官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便民服务。
全天候让诉讼服务更便民
洛阳中院完善举措,服务全天候。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聘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联合开展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直接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需要转入诉讼程序的,实行繁简分流——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直接交由速裁组速裁,其余案件迅速分流至相关业务庭进行审理。实行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工作制度,设置专门窗口,选聘了26名医疗、建筑、交通、卫生、法学等方面的专家和45名来自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法律服务部门的志愿者轮流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调解纠纷等义务服务,累计接待来访群众2000多人次,解决问题500余件,社会反响良好。
对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积极开展网上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等服务。开设“假日窗口”,可电话预约专人在非工作时间为当事人办理立案及预缴、结算、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对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由材料收转窗口专人负责接收,并及时转交承办法官。当事人要约见法官的,则由导诉员与法官进行电话联系,安排法官到专门接待室进行接待。当事人对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诉讼服务中心直接或联系案件承办人进行判后答疑。
洛阳中院新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一年多来,累计受理案件3910件,先后接待咨询6200人次、分流引导5800人次,办理财产保全案件520件,送达法律文书4800份,办理司法救助52件,减缓免缴诉讼费500余万元,得到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的认可与肯定。洛阳中院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2-31 7版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石笑飞 赵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