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郏县法院:集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4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5-12-29 09:18:52


    12月28日下午,郏县人民法院在建筑工地现场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活动。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平顶山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祝建中出席仪式并向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仪式由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主持,郏县法院副院长韩晓、副院长姬建民、执行局局长马惠敏等参加了仪式。

    仪式现场,井慧宝局长和祝建中副局长亲自将40余万元执行款交到农民工代表手中并嘱咐他们,回去后一定要把工资款给农民工兄弟们分配好。董某、马甲、马乙三人握着执行款激动不已,对法官连连表示感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董某、马甲、马乙系建筑承包商,2014年10月,王某、宋某以经营公司为由,向董某、马甲、马乙三人借款40万元。而后董某、马甲、马乙三人多次催要无果,遂提起诉讼。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郏县法院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金融机构、房产、国土、车辆有关部门均无二人财产登记信息,后经多方努力查出王某、宋某在天津有债权后,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天津,及时将王某、宋某的债权提取,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一直以来,郏县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王民克表示,岁末年尾之际,为了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郏县法院开展了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加班加点地妥善办理各类涉农案件,为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此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不仅是涉农维权活动的一部分,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有力措施。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开开心心过好春节。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