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以来,按照省市法院关于诉调对接中心入驻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新野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指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自开展工作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委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的对接工作,促进诉调对接中心的及时入驻。
二、加强硬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接待台,由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庭、法院干警组成专门调解队伍接待当事人,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社会法庭办公室,悬挂社会法官名册、制作社会法庭标牌,并放置办公桌椅,其中专门设置社会法庭调解室,并放置一张圆桌,使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更能感到“以和为贵”的思想。
三、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加规范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新野法院相继制定诉调对接中心受理纠纷程序、社会法官工作制度、受理纠纷范围、司法确认等制度,要求中心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一方面快调快结,另一方面应尽可能将调解结果予以司法确认,并促进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同时,中心还建立了卷宗归档台账登记制度,方便查询及司法确认。
四、强化宣传氛围。在每个月的“一村四警”及下乡走访活动中,法官也积极向当事人宣传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工作,同时派发工作流程表、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法院干警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使群众更好的了解诉调对接中心的工作。
自诉调对接中心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后,新野法院已接收21起案件,调解成功18起,其他3件未能调解案件依法按照程序进入审判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