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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召开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12-21 17:22:25


    12月18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召开危险驾驶罪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贠永民、政治处主任张文杰、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组成新闻发布会成员,并邀请中新网、河南法制报、东方日报、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电视台等媒体到会并报道。

    会上,该院副院长贠永民通报了自2013年至今该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基本情况,分析了案件的显著特征及原因,并介绍了审理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主要做法和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对策和建议;之后,由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公布危险驾驶典型案例;会后与会媒体记者就当前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法律适用、量刑规范等问题进行了发问,该院副院长贠永民、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常青一一予以回答。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22件122人,其中,2013年全年16件16人,2014年39件39人,2015年至今67件67人,且均为醉酒驾驶案件。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一是小型轿车驾驶员,摩托车驾驶员醉酒后驾驶行为呈上升趋势;二是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三是职业分布上农民占绝大多数,未发现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情况。

    通过此次发布会,该院在今后的工作中,旨在进一步宣传法律,提高普法知晓率,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各种手段,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宣传力度;不定时地利用媒体发布典型案件,宣传醉驾危害后果及打击危险驾驶犯罪成果,起到震慑醉驾司机,警示教育他人的作用;对危险驾驶案件集中进行宣判,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及驾校学员旁听庭审;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处罚力度。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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