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家住裴村店乡某村村民赵某将一面“救人民危难、司法见真情”的锦旗送到立案庭法官张宏飞手中,表达一家人对法院关爱弱势群众的感激之情。
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一直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是窗口,是桥梁与纽带,是群众表达合理诉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和保护。近年来,杞县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狠抓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有力服务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受到来诉、来访当事人的好评。今年10月份,该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全力打造服务平台,提升窗口良好形象
为更好的方便来访群众诉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的硬件建设,全力打造高标准的“窗口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加大投资力度,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在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内,设立案中心、信访中心、院长接待中心、远程视频接访中心,集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为一体的“门诊式”综合性服务场所,即诉讼引导、审查立案、收转材料、登记诉状、交纳诉讼费、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办理财产保全、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服务、案件查询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环节均在立案大厅一次性办完,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纠纷”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
立案信访接待中,该院实行分工负责制,对诉讼引导、立案接待、财产保全均采取首问负责制,简化对当事人的立案审批程序,对于起诉符合立案条件的,在10分钟内办齐所有手续,当日立案率达到97%以上。因手续不全不能当日立案的,也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齐的各种手续,在法定登记期限内立案完毕,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将“当日事当日办”作为法院对诉讼群众的承诺。
在便民诉讼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开展“假如我到诉讼中心窗口办事”实践活动,激励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坚持热情服务,注重司法礼仪,努力提升窗口形象。为了落实司法为民,还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为来院群众提供休息座椅、书写台、饮水机、体温表、血压计、老花镜等便利用品:免费提供格式诉讼文书;大厅内新配备的电子触摸查询器使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信息;在立案大厅显要位置张贴《立案提示》、《诉讼收费范围及标准》等诉讼指引材料,使当事人能够了解各类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确保立案工作公开透明。增设法律援助窗口,有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对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免费法律援助;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投资1万多元设立残疾人专用通道,开通立案热线服务电话,实行预约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2015年7月,又率先开通网上诉讼服务立案。
在司法救助方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方面的相关规定,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照规定为其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切实做到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也让来访群众能够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贯彻立案登记改革,切实保障群众诉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使得改革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该院通过强化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来做好立案登记工作。一是调研检查,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审委会,专门研讨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应对措施,多次深入立案信访窗口进行实地调研,检查设施陈列与接待情况。二是教育培训,多次召开立案庭及人民法庭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学习,为每位干警购置《立案工作指导条例》,使得处于立案一线窗口的同志能够准确把握立案登记改革规定的意见和精神,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与省法院的各项要求。同时接待中,要求干警要规范接待礼仪,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补充证据告知与诉讼风险告知,务必做到全面、一次性阐述。三是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充实立案窗口人员,确保适应工作要求。在办案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在人员配备上,充实了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诉讼服务中心有原来的5人充实到现有工作人员8人,将一名法学研究生充实到立案庭工作,每日安排一名审委会委员和各个业务庭正副职到立案窗口轮流帮助工作,缓解立案部门工作压力。四是宣传到位,在立案大厅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制作有关立案登记流程介绍的宣传版面;在法院办公区域内引导指示牌,放置在院门口及大厅显著位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安全保障到位,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和立案庭庭长全天进行窗口巡查,加强诉讼引导与应急处理,积极与公安机关和院司法法警大队联系,加强人员分流,实时监控与安全保障,确保立案接待工作平稳有序。
自5月1日全国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杞县法院本着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自诉、申请执行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共立案登记各类案件157件,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达35%。
搞好诉调对接,认真化解矛盾纠纷
搞好诉调对接,在立案大厅设立社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诉前调解窗口方便当事人诉讼,同时诉讼服务中心还采取了三位一体调解法,即诉前调解、保全调解、立案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就是能在诉前阶段化解纠纷的就不办理立案手续。今年5月,在朱某诉贺某离婚一案中,朱某与贺某一齐到立案大厅要求立案离婚,立案庭副庭长孙德华在询问时发现二人因家庭琐事产生误会而赌气离婚,孙德华就耐心细致的做劝解工作,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和说服,夫妻二人化解了误会,握手言和,半月后立案法官到其家中回访,其夫妻二人感情已和好如初。
能在诉前保全阶段可以调解的案件的就努力做工作化解,如张某诉胡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案诉前保全后经调解结案。在立案审查期间,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原、被告均同意调解的案件,就启动速调速裁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上述措施的实施,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依法规范涉诉信访,引导信访人依法办事
该院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对来访群众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推行诉讼风险公示制,将当事人诉讼中可能遇到的诉讼风险及权利义务告知当事人,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专门设立院长接待中心和远程视频接待中心,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院党组还先后制订《领导接访制度》等系列制度,要求每名院领导每天到信访接待室轮流接访,每周三为院长接访日。今年以来,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宏共接待群众来访170余人次,接访制也被多家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受到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在畅通信访渠道,该院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带案下访等多项举措的同时,还教育和引导来访当事人树立“无理不能闹访,有理也不能闹访”的观念,把《河南省公、检、法、司四机关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意见》公布于信访接待大厅,对缠访、闹访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逐步使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