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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职员大侵占 狂赌博判十年

  发布时间:2015-12-21 10:26:17


    作为公司职员,本应该恪尽职守,遵纪守规,为公司发展尽职尽责。然而唐某某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公司货款200余万元,供自己狂赌。12月13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责令退赔给被害人226.53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元月份至2014年7月,被告人唐某某在任商丘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截留货款合计达226.53万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唐某某以自己的汽车、金佛、手表等折价退赔给某医药有限公司7.83万元。

    被告人唐某某在庭审中供述:我在商丘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担任销售员,负责配货、发货及收款。把钱收来后没打入公司的账户,用于自己赌博。自2014年1月10日至6月15日,共参与赌博20余次,动用公司货款226.5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巨额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唐某某将非法占有的公司货款用于赌博,本应酌情予以严惩,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以自己的财产抵偿了被害人部分货款,可从轻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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