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强化民工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15-12-18 16:45:03
本报讯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举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真正为广大农民工撑起“司法保护伞”。
该院对涉及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实行首办负责制,简便立案手续,优先立案。在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农民工案件必须在执行立案的当日或次日即开始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后立即发还农民工。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12-13 6版 乔瑞锋 常志涛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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