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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关爱弱势群体彰显司法和谐

  发布时间:2015-12-18 11:32:24



    12月18日,杞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前响起“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家住裴村店乡某村村民赵某将一面“救人民危难、司法见真情”的锦旗送到立案庭法官张宏飞手中,表达一家人对法院关爱弱势群众的感激之情。

    今年10月14日,对赵某夫妇来说是一个悲痛的日子。当天早晨,赵某的女儿小雨乘坐范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轮胎爆破致使车辆失控与路灯杆相撞后车辆仰翻,小雨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公安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范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雨不负事故责任。承受着失女之痛的赵某夫妇将车主刘某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各种费用57万元。

    案件起诉后,赵某夫妇才发现由于案件标的大,诉讼费需要9500多元。而自己家庭贫困,既要赡养老人,还要供应儿子读大学,女儿又遭遇此横祸,所以向法院提出缓交诉讼费的申请。立案庭法官在得知情况后,及时核实情况,前往原告村内进行调查,报经院长批准后,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允许其缓交诉讼费,并快速为其立案。深处悲痛之中的赵某看到自己的案件顺利立案,特赶来法院送上锦旗表达自己的谢意。

    该院在审理和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力度,拓宽司法救助范围,高度关注群众疾苦,真情体恤群众诉讼艰难。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具体规定,今年以来,共对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68件,缓、免交诉讼费金额2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和谐。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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