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家庭面临着许多困惑与挑战,离婚率攀升,因家庭问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涨,案情渐趋复杂,失谐家庭的不良影响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激发各种社会矛盾。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家事审判改革的必要性,积极主动地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和纠纷,预防因家事纠纷引起的暴力事件,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平安新乡作出积极贡献。
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众婚恋观的多元化,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呈日益增多之势。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针对近3年来受理的1047件婚姻家庭案件,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成因、归纳案件特点,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重要精神,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和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我们率先在诚诚社区成立家事审判机制改革试点,开始试点组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致力于推行家事审判改革。
对于推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制订了《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实施方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管理流程》《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建立了家事审判台账等一系列制度;在诉讼服务大厅成立了“诉前家事调解室”,在小店中心法庭成立了“家事审判庭”,在新乡市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社区诚城社区成立了“家事纠纷调解室”,专门负责调解和审理家事纠纷。从而,在制度、机制、组织等方面为改革的推进打下坚实的机构保障。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创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家事审判有别于传统的民事诉讼的审理方式,它更注重的是调解。家事纠纷案件除财产分割、继承、抚养、赡养等传统案件类型外,婚约财产、探望权等新类型案件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呈现出多元化特点。针对这些特点,红旗区法院将优秀的已婚女性作为家事法官和调解员的首选,发挥女法官特有的细腻与良好的法律素养使调解和审判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从事家事审判的法官、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努力打造一支具有社会公信力的家事审判队伍。在实践中,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及调查、答疑、调处、审理、家访一体化新机制。同时,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建立了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及调解员队伍。
红旗区法院成立家事调解员队伍,成员大都来自机关、学校、妇联、社区等部门行业的优秀女性,她们工作经验丰富、有责任心,也有更多的生活阅历。她们将专业、细致的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全力化解家事纠纷。同时,红旗区法院还借助妇联组织参与协调工作,尽量将矛盾在立案前化解。对情绪偏激的当事人,红旗区法院注重借助心理医生的力量给予心理辅导、调解疏导、精神治疗,化解当事人心中的戾气。
从细节入手创新探索温情调解“四部曲”
在家事纠纷的调解中,红旗区法院注重从细处入手,以情感人,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法,探索出了温情调解“四部曲”。一是“看电影”。家事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矛盾情况选择播放一些婚姻家庭题材的影片,用艺术的魅力感染当事人。红旗区法院选择了《妈妈再爱我一次》《父子》等6部电影作为法制宣传片,用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故事情节,解开他们心中冰封的情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造氛围”。在红旗区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室,我们极力营造家的氛围,从心底唤起当事人的温情。三是“品香茗”。家事调解员引导双方围坐在茶几旁,亲自为双方沏上一杯清茶。让当事人在平静的环境中增进相互信任,消除对立情绪。四是“忆往事”。在切入矛盾解决的正题之前,家事调解员首先引导双方一起回忆往事,让每个人讲一个在共同生活中,对方最让自己感动的故事,渐渐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调解员不失时机地针对矛盾耐心分析,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双方便很容易接受,调解成功率较高。家事纠纷调解室的温馨打破了以往对簿公堂的冷漠和尴尬,也让当事人改变了对法院法官高高在上、坐堂问案的认识,体会到了法官的温情爱意。
家事审判改革刚刚开始,任重道远。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这项工作做好,让每个家庭充满温馨、充满爱意,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尊,让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