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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天良疯狂卖女婴 终就擒获刑10年整

  发布时间:2015-12-17 08:52:45


    因多次贩卖女婴,牟取暴利,鹤壁市淇县的赵某某依法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7月份,被告人赵某某伙同王某某到广东省恩平市以2万元的价格从后起发(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一名女婴,被告人杜某某通过原板桥村原某某处知道此情况后和被告人任某某从淇县良相村赵某某家中以4.7万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由任某某代其弟弟任一某抚养。

    2014年8月份,被告人赵某某伙同王某某到广东省恩平市以2万元的价格从后起发手中购买一名女婴,后通过卫辉市顿坊店乡牛厂村裴某某(另案处理)介绍,卫辉市顿坊店乡清水河村吉某某从赵某某家中以4.2万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由吉某某自己抚养。

    2014年9月份,被告人赵某某到广东省恩平市以2万元的价格从后起发手中购买一名女婴,2014年9月13日赵某某在其家中和买主发生纠纷被举报,后该女婴被淇县公安局民警解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赵某某参与拐卖儿童三人,王某某参与拐卖儿童二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杜某某、任某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赵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王某某已满七十五周岁,应从轻处罚。赵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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