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期曾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倾听是一种美德”。当时我还不以为然,心想:“听”谁人不会?只要耳朵不聋不背,谁不会听?与美德何干?后来当了法官,我才对“倾听”有了体会:整天面对案头堆积如山的卷宗,面对每天络绎不绝的当事人,去倾听他们那些与案件有关的、无关的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绝非易事。而不久前因为“倾听”而成功调解的一起难缠的案件,使我感触颇深。看来这“听”还真的大有妙用。
不测风云:父死亲子告继子
家住许昌市区的老宋骑摩托车与一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得知这一消息,有两家人顿时陷入了悲痛中。一个是老宋的前妻王老太一家,一个是老宋现在的再婚家庭。王老太与老宋生育有两个儿子,两人在俩儿子十多岁的时候离了婚。虽说二十多年来两个儿子一直随母亲生活,但老宋毕竟是儿子们的亲爹。而在老宋的再婚家庭中,老宋与再婚妻子虎某感情甚好,对虎某所带的两个儿子也很好。老宋之死,对于这两家无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虎某的儿子领取了肇事方综合赔偿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车损费、被抚养人虎某生活费共计76000元和老宋单位给家属发的8000元抚慰金。可这边丧事刚办完,那边老宋的两个亲子就把虎某及她的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享赔偿金和抚慰金共35000元。而且王老太还是其儿子的诉讼代理人。
案件开庭时,原告说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也是老宋的继承人,有权依法享受老宋“遗留”的有关利益。而被告辩称:肇事方赔付的赔偿金,处理后事已花去近两万元;被抚养人生活费是属于虎某专有的,是赔偿金的主要部分,这些费用不能继承和析产,而单位发的抚慰金是给死者生前同住家属的,因此已基本无钱可分,并且原告更名换姓随母亲已走了二十多年,对老宋未尽赡养义务,应驳回其诉求。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纠纷难断:力争息诉获双赢
开庭后,有一个问题让我沉思良久:老宋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四项赔偿费,不是全额赔偿,只是个笼统的总额,各自没有具体数额,在处分时无法区分具体项目的数额,因此无论法官站在怎样公正合理的角度去判决,当事人总能找出不同的理由上诉,甚至缠诉,致使案件处于“翻烧饼”状态,很难平息纠纷。看来只有调解才是最佳的处理方法。
我决定采用法院常用的背靠背、先松后紧的调解方式处理本案。我分别将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通知来谈话,坦诚布公地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把调解的好处和判决的不利后果明确地告诉他们。如赔偿费无法区分具体项目的数额,依照现行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不可行,当事人提出的计算方法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采纳,无论法院怎样判决,当事人都可能提出不同的上诉理由,从而更加激化矛盾,使案件一直难以平息等。我同时建议他们要从亲情方面考虑,应有互谅互让、高风亮节的态度,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而应相互帮助等等。
通过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和法律常识,首先被告方面的思想有了松动,同意调解解决诉争。而原告方还是有情绪,特别是王老太,总是气呼呼地说些她和老宋之间旧恩怨,与现在案件的关联并不大,使调解工作进行不下去。
敞开心扉:一吐恩怨解“心结”
要想使案件顺利的调解下去,必须解开王老太的“心结”。和王老太接触了几次后,我发现她的思想疙瘩还在于与老宋二十多年来的是是非非。记得王老太第一次到我办公室,就一直唠叨个不停:“老宋没良心,他的工作都是用我的指标顶替的,我孤儿寡母受苦受难是怎么熬过来的,他倒自在,对自己的儿子不管不问,任凭儿子受苦,却养着人家的儿子并为他们安排了好工作;这一次我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诉讼过程中,她说来说去说的都是这些与案件牵连不大的家务事,而且动不动就会高嗓门发脾气,怎么劝也劝不住。
“何不让王老太一吐为快,将心中的闷气发泄出来?”我思想上闪过这样一个念头,或许这正是让王老太平息心中怒火,将思想包袱彻底地放下来的办法,也可能是使案件顺利了结的好方法。于是我选择了一个下午把王老太请了过来,对她说:“你有什么想不通的、不明白的,要相信我的话,今天下午就痛痛快地地说出来。”王老太沉思了一下,情绪显得有点激动:“你对我家的事这么操心,我也不能对不起人。说实话,我不是不想调解,就是我这心里一直堵的慌。”接下来的整个下午时间,王老太把她与老宋结婚前到结婚后,离婚前到离婚后,以及如何辛苦拉扯两个孩子长大等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痛快淋漓地倾诉了出来。对王老太的诉说,我都认真的听着,并不时地点点头。末了,王老太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仿佛将压在心底几十年的郁闷全倒了出来。我看时机已经成熟,便劝她说:“你还是应该把心放宽些,老宋是因事故死亡人家赔了些钱,假如说老宋长期生病而死,不但不会有赔偿金,恐怕你的两个儿子还得承担不少医疗费,所以,不能总拿死去的人去计较。”王老太笑了笑说:“你是好人,我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第二天,我把双方人员通知过来,简单把近来的情况讲了讲。没想到,调解居然非常顺利。此时的两家人都显得格外开通,特别是王老太,与过去一根筋的拗死理简直判若两人,对虎某儿子提出的分给王老太俩个儿子18000元财产份额的调解意见欣然同意。我看调解已经成功,在征求双方的一致意见后准备起草调解书,这时双方都说“不要写调解书了,写个协议,当场把钱给了,撤诉算了。说来说去还是一家人,以后还得亲戚下去。”接下来的事情一切顺利,事毕,他们一起说说笑笑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
这件事虽然过去一段时间了,我却感觉象发生在昨天一样,王老太的倾诉让我记忆犹新。作为人民法官怎样才能做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应该说,最基本的就是从具体的案件和每一个细节做起,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倾听他们的心声,寻求适合的突破点,做到真正案结事了。这也是我从这个案件上得到的一些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