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两个责任”落实、审务督查、长效机制建设和案件查办等方面,思路超前,措施扎实,效果显著。连续七年当选“二七区人民满意的公仆单位”,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1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工程,明确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廉政教育大讲堂,班子成员轮流上廉政课,部门每天五分钟廉政教育,干警每天记廉政日志,全院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二是纳入考评体系,做到标本兼治。将无违法违纪纳入法官办案绩效考核,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发生。三是强化审务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对院党组决策、审判质效、司法作风、工作纪律、纪检监察举报等建立周督查、通报、讲评制度,确保各项决策和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充实纪检队伍,强化自身建设。抽调优秀干警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明确监督责任,增强责任感。五是突出督查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对受理的举报线索一查到底,形成调查报告、剖析报告、专题通报,发出信访提醒通知书、监察建议书。以上举措为二七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及整体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