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淇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农维权”总体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措施及成效。河南法制报、鹤壁日报、淇县电视台、淇县广播电台等4家媒体,淇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增良通报了淇县法院在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的总体工作情况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成效。裴院长介绍,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我院多方入手,强化措施,促进涉农维权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活动的领导;开辟立案、审理“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起诉追索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快速立案、快速转办、快速审理,符合条件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院领导、审委会委员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涉农案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在县电视台、文化广场大屏幕及本院显著位置设立“执行老赖曝光台”,定期公布涉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坚决让胜诉农民及时实现权益。同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各类涉农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老赖”,快速有效处置,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切实解决广大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涉农维权案件156件,其中民事案件108件,刑事案件1件,执行案件63件,共审执结136件,涉案农民工共228人,为农民工讨要工资122.41万元。
该院还通报了一起涉农维权典型案例,担任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建桥。原告马某是淇县某工地上的一名农民工,2015年5月16日,马某驾驶人力三轮车沿南阳村东边的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07国道时,与柴某驾驶的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为使原告能够最快得到赔偿,经合议庭合议,案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马某各项损失共计354075.7元。判决书已按期送达。“院长开庭审理涉农维权案件,做到涉农维权案件在第一时间审理、第一时间判决、第一时间执行,让农民工讨薪有了主心骨,讨薪维权路不再难”,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增良介绍说。
最后,就社会广泛关注的涉农维权相关问题,淇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磊一一回答了现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