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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院长开庭审理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5-12-11 17:02:48


    为推动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深入开展,2015年12月9日,新野县人民法院院长龚超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丽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丽华承包了一社区建筑工程,并组织乔聚林、张泽峰等农民工进行施工,截止2014年4月该工程竣工,被告人张丽华拖欠乔聚林、张泽峰等五、六十名建筑工人工资共计十七万余元。 经多次催要,被告人张丽华均以种种理由不予支付。2015年2月15日,新野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张丽华拖欠工人工资案调查后,向被告人张丽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被告人张丽华限期支付,但被告人张丽华仍未按期支付,并逃跑藏匿。法庭宣判后,新野法院院长龚超作为该案审判长,对被告人张丽华进行了法庭教育,勉励其向 “接力还薪”的感动中国人物“信义兄弟”学习,引导他要诚信做人,依法做事,想尽办法及时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本次庭审活动过程中,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新闻记者2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后,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法院开展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是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惠民工程,法院院长亲自办理此类案件将更有助于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代表、委员同时对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表示赞许。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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