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建县晚、底子薄,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问题较为突出。为了维护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合法权益,台前县人民法院组织广大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了解“三留守”人员的生存现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一、“滴水”努力,温暖人心。一是对一些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送去大米、食用油、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二是实行“月访”制度,划分责任区,发动广大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定期看望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坐下来和老人聊聊家常,帮老人换个灯泡,帮老人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为留守老人搭起亲情沟通“桥梁”,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子女的赡养义务,督促在外子女经常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
二、多管齐下,切实维权。该院与党委政府共同与村周边相关企业紧密协调,提供相关培训,使农村留守妇女能够就近上岗,有效减轻他们的劳动强度;对有留守妇女的农村家庭实行档案化管理,摸清工作对象,建立起相关资料档案,联系经常化,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充当起党和政府与这部分弱势群体联系的桥梁;加强对留守妇女维权知识培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联系统维权服务热线12338的宣传力度,为其提供较为专业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指导,通过组织宣传队宣传、印制实用法律法规手册、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等手段,将维权知识送到留守妇女家中。
三、关注身心,成就未来。一是强化农村家长的责任意识,利用媒体,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个案的宣传,提升农村家长的责任感;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以党委、政府为中心,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一整套工作机制;三是组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由工委牵头,发动退休老干部、老职工,与农村留守儿童牵手结对,关爱帮扶方式要从传统的给钱给物向充当孩子心灵朋友的角色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