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繁为简,体现公正,12月7日上午,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将投保单上的签名笔迹真伪的鉴定材料质证程序和选定鉴定机构“合二为一”,随机摇号选择鉴定机构,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
案情回放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冯某某等7人、邢台某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原审判决,向安阳中院提起上诉。安阳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冯某某否认投保单上的签名是其本人所写,并申请司法鉴定。投保单上的签字是否为冯某某本人所写,关系本案责任的承担,笔迹真伪成为案件的“焦点”。
老办法这样处理
本案如果按常规程序处理,首先要对冯某某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后,将鉴定申请等相关鉴定材料送本院司法鉴定处,由该处按程序委托鉴定,鉴定完毕后司法鉴定处再将鉴定结果等相关材料送原委托的业务庭,业务庭再组织开庭对鉴定结果质证,根据鉴定结果等综合信息,对该案做出裁判。这种往返程序繁琐,影响办案周期。
新思路新办法
安阳中院法官急当事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化繁为简。首先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确认无误后,当场移交司法技术部门。技术主办人审核材料后,宣布本案进入鉴定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该院采用先协商再随机摇号的程序选择鉴定机构。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技术主办人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共查找到4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经当事人认可后,决定从这4家中选取本案的鉴定机构。
公开摇号两轮 选定鉴定机构
技术协办员将4个摇号球放入摇号机,开始第一轮摇号,为4家机构排序,并将每次出球号码向在场人公示,提示当事人记住每家机构的对应号码。排序结束后,协办员开始第二轮摇号,宣布第一个摇取号码对应的机构为本案正选鉴定机构,第二个摇取号码为备选鉴定机构,在正选机构因资质、回避等原因无法完成委托工作时,启用备选机构。鉴定机构很快选出来了,纪检监察员对摇号程序和结果的合法性进行了确认,整个过程严密流畅,一气呵成。当事人、纪检监察员、新闻媒体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过程。
由于本案当事人均在外地,来安阳一次不容易,法院采取“合二为一、公开摇号”选定鉴定机构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选定程序公开、透明,彰显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