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警的监督和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迟而不息纠正“四风”。今年以来,新县人民法院加强纪检信访案件督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干警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
一是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法院干警每年1月31日上报上一年度的本人婚姻变化、收入、房产、投资和配偶、子女的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全体干警要随时报告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事宜办理情况,包括报告人及其亲属的基本情况,操办时间、地点、宴请规模、费用情况,本人的承诺等。婚丧喜庆事宜以事前报告为原则,应于操办前两周报告;丧葬事宜事后报告,操办情况应于事后两周内报告。如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告的,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二是加大信访查处力度。认真做好信访查处工作,纠正司法中的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在干部考核、巡视、巡察等工作中群众对干警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批准可以对干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制度规定给予处理;对不实信访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做好息诉工作。逐步形成纪检信访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法院干警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
三是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