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新乡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中院联合召开“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家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布了3起新乡市两级法院的家事纠纷典型案例。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调动更多的单位、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提高办案人员调解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在家事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推进该市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工作。
市综治办副主任刘金鹏表示,家事案件承担着平衡个人利益、家庭利益、社会利益冲突和协调的功能,其处理效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家事审判机制改革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需要各级综治办、矛调中心、社会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参与,采取多元化手段解决家事纠纷,今后这项工作将纳入全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核,以确保家事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新乡市中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任组长的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家事审判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制定《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调解员工作制度》以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家事案件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建立家事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试室和感情修补室,成立家事案件调解委员会,建立调解员数据库等,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顺利进行。
市委政法委书记刘森对此专门指示,要求“加大创新力度,创新‘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院推动、各界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打造新乡家事审判品牌,为平安新乡、法治新乡、文明新乡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