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栾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星,少年审判庭庭长樊卓琳参加会议。河南法制报、洛阳电视台、栾川电视台、栾川公众信息网、今日栾川等新闻媒体以及部分受邀的代表委员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首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星通报了三年来少年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2013年以来,栾川法院共受理涉少刑事案件95起,审结95起,判处未成年罪犯237人,其中对176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给予了单处罚金和宣告缓刑等轻微处罚;审结涉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3起,协调结案20起,协调结案率86.9%,最大限度地调和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帮助27名问题学生重返课堂,帮助19名问题青年找到就业机会。三年来,先后开展送法进校园43次,举行“法院开放日”3次,播放法制微电影21场次,举办青少年法制演讲比赛3次,开展“大手牵小手,伴你健康成长”、“关爱留守儿童、温暖你我他”等活动15次,为中小学生发放法律口袋书、《预防未成年犯罪知识手册》、普法宝典等法律读物3000余册,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同时,联合县关工委、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妇联、学校等单位召开预防青少年犯罪暨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与团县委组织召开缓刑少年犯帮教大会,对129名缓刑少年犯集中帮教,法官与帮教责任人同时签订“一帮一”帮扶协议书;对服刑的栾川籍少年犯进行全面回访;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少年犯家庭、学校和村组进行考察,了解其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消除少年犯的心理障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避免“二次犯罪”。各项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少审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洛阳市综治委、共青团洛阳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庭长樊卓琳先后被授予省级个人三等功、市级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最后,少年审判庭庭长樊卓琳通报两起涉少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就相关问题答记者提问。对于法院如何发挥职能,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更大的作用,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